海德格尔存在主义哲学文案汇编48句

海德格尔存在主义哲学

1、他反对区分主体和客体,认为,最深层的认识,是“自身显示”。他讲,常人的特点,是“闲聊和好奇”,这表明人有自我选择和自我控制的自由。时间,是人的死亡的自由。在此过程中,会表现“虚无和无处”。

2、“哲学领会存在问题的第一步在于‘不叙述历史’。”换句话说,就是不要靠把一个存在者引回到它所由来的另一存在者这种方式来规定存在者之为存在者,仿佛存在具有某种可能的存在者的性质似的。因此,存在作为问之所问要求一种自己独特的展示方式,这种展示方式是独一无二的,在本质上有别于对存在者的揭示。所以说,问之何所问,也就是存在的意义,也同样要求一种自己独特的概念方式,这种概念方式也有别于那些用以规定存在者的含义的概念。(海德格尔存在主义哲学)。

3、而萨特所说的“存在”却是针对着“本质”提出来的。在萨特看来,无论是宗教哲学,还是康德,黑格尔哲学在一定意义上都可以称作“本质主义”。因为他们都认为无论是上帝,还是“自在之物”,“绝对精神”都是某种隐藏在万事万物后面,决定着,主宰着它们存在的某种“本质”。因而从逻辑上讲“本质先于存在”。上帝,自在之物,绝对精神是万事万物之所以存在的根源与依据。而萨特要建立的“存在主义就是把存在放在本质之上的一种学说”(库恩语)。这里“之上”即第也即逻辑上的前提与依据。用这两种不同的观点观察“人”,分歧就更为尖锐。本质主义认为:人的本质先于经验中所遭遇到的历史存在,而存在主义则认为人所遭遇到的历史存在是人的本质得以形成的出发点,人的本质是在特定的历史境遇中形成的。“人,不外乎是自己造成的东西,这就是存在主义的第一原理”,“首先是人存在,露面,出场后来才说明自身……。人之初,是空无所有;只是后来,人要变成某种按照自己的意志而造就自身”。(2)显而易见,萨特强调“存在”是在与“本质”的比较中提出来的,他所确立的存在主义是与“本质主义”,“工匠主义”的对立中形成的。工匠主义,比如铁匠,正是在头脑中先有了对斧子的本质性认识,或者说在把握了斧子的本质以后才打造出斧子的,这在思想实质上和本质主义完全一致,或者说后者只是前者的具体表现。

4、归根到底,哲学研究终得下决心寻问一般语言具有何种存在方式。眼下对语言所下的定义不过是要指出语言现象的存在论“处所”是在此在的存在建构之内。

5、已经具有的性质。也就是说,首先必须“在”,才有“在者”;绝不可能根本不“在”,就有“在者”。要解决“在”的问题,必须追溯到一种“在者”,这种“在者”在究竟成什么样子还不明确时它的“在”已经明确了。

6、尼采是十九世纪后期著名的德国哲学家,近百年来对他的思想内涵众说纷纭、褒贬不从二十世纪初期起,尼采就对中国新文化产生巨大的影响,从王国维到鲁迅都曾为他的学说所倾倒,至今仍有许多青年为之入迷。

7、海德格尔认为,意愿便是将某物带到自身面前来,而在带的时候,这种被带到面前来的东西作为事先被表象的东西在任何方面都规定着制造的一切方式。这里所谓的意愿就是制造,而且是在有意贯彻对象化的意图的意义上的制造。这里所说的意愿是指贯彻,这种贯彻的意图已经将世界作为可制造的对象之整体设定起来了。(海德格尔存在主义哲学)。

8、海德格尔认为,话语同现身、领会在生存论上一样原始。而理解性甚至于在得到解释之前就已经是分成环节的。因此,话语已经是解释与命题的根据。可以在解释中分环勾连,更原始地可在话语中分环勾连。现在,我们将话语的分环勾连中分成环节的东西本身称作含义整体。含义整体可以分解为多种含义;可以分环勾连的东西得以分环勾连,就是含义。

9、1976年5月26日,海德格尔远离了尘世,5月28日葬于其家乡梅斯基尔希。享年87岁。

10、“此在”既然为“常人”所支配,个人不需要也不可能对任何事件作出自己的判断,更不需要,也不可能对自己的行为作出选择,一切依“公共意见”、“公共舆论”为准绳,其结果必然使此在失去了自己本来真实的面目。对于此在这种“在的”状况,海氏取了个专有名称,叫“沉沦”。他还特别谈到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为闲谈、好奇、两可等习尚所支配而处于沉沦的状况;“闲谈、好奇、两可,这些就是此在日常用以在‘此’,用以开展出在世的方式的特性……在这些特性中以及在这些特性的联系中,就暴露出日常生活中在的一个基本样式,‘我们把它称之为此在的沉沦’”。(1)(P219)

11、其中最为基础的是胡塞尔提出的现象学还原的方法,并且只有这个方法为后继哲学家们接受蔓延出整个现象学运动。

12、海德格尔是针对“存在者”提出“存在”的。那末,在海德格尔心目中什么是“存在”,什么是“存在者”,二者的关系又是怎样的呢?

13、“由当代西方哲学发展之趋势来看,作为两条主流的分析哲学与存在主义均为纤细,均为西方哲学之陷溺。其所以如此,固为受整个文化纤巧之背景所牵引。但哲学本为文化心智之表现,本应为文化之反省与总结,应对文化有指导作用。应指引之而反为之牵动,则今日西方文化实有潜代之大危机”(D)(以上引文皆引自牟宗三著《牟宗三全集·晚期文集·康德与西方当代哲学之趋势》第27卷第299页至301页,台湾报系基金会出版)。

14、存在主义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的德国,主要代表人物是海德格尔和雅斯贝尔斯。海德格尔以存在作为自己哲学研究的出发点,他认为没有存在,就不可能有存在者。

15、海德格尔研究发现,存在者不为人所熟悉的地方,存在者没有或还只是粗略地被科学所认识的地方,存在者整体的敞开状态能够更为本质地运作;相对而言,在熟知的和随时可知的东西成为大量的,且由于技术无限度地推进对物的统治地位而使存在者不再能够抵抗人们的卖力的认识活动的地方,存在者整体的敞开状态是很少运作的。

16、海德格尔认为,语言是存在之家,所以我们是通过不断地穿行于这个家中而通达存在者的。一切存在者,无论是意识的对象还时心灵的物,无论是自身贯彻意图的人还是冒险更甚的人,或所有的生物,都以各自的方式作为存在者存在于语言之区域中。

17、用“Dasein”与“Ereignis”阐释中国思想:新儒家的牟宗三把中国哲学康德化,建立了“圆教”。后来学者把中国哲学海德格尔化,用“Dasein(缘在)”与“Ereignis(本成)”阐释中国思想。例如;张祥龙《海德格尔思想与中国天道》和赖贤宗《道家禅宗与海德格的交涉》。

18、 马克思:提出辩证唯物主义与实践哲学,极大的影响了历史。

19、(1)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M).北京:三联出版社,19

20、存在论在此在的分析工作在其准备阶段中以这一存在者的基本结构即在世为主题。这一工作的切近目标是从现象上端出此在存在的原始统一结构;此在“去在”的方式及其可能性由此而从存在论上得到规定。对“在世界之中”的现象描述到现在依然是依循着“世界这一结构环节及在世的存在者在其日常生活中是谁”这一问题的答案来进行的。

21、人类通过世界的存在而存在,世界是由于人类的存在而存在。海德格尔还认为人类处于矛盾之中,他们预示到不可避免的死亡,死亡导致痛苦和恐怖的经验。他们不得不承认死亡是不可避免的,接着便是一切不复存在。我们的存在既不是我们自己造成的,也不是我们的选择。存在是强加给我们的,并将一直延续到我们去世。

22、   存在主义的集大成者萨特在研究基督教存在主义哲学的基础上,抛弃了克尔凯戈尔的宗教神秘主义,继承并发展了胡塞尔的非理性主义,形成了他自成体系的哲学思想——无神论的存在主义。从此,存在主义哲学的发展跨入了一个新阶段,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当代存在主义哲学。存在主义哲学提出了三个基本原则:其一是“存在先于本质”,认为人的“存在”在先,“本质”在后。“首先是人的存在、露面、出场,后来才说明自身。”所谓存在,首先是“自我”存在,是“自我感觉到的存在”,我不存在,则一切都不存在。所谓“存在先于本质”,即是“自我”先于本质,也就是说,人的“自我”决定自己的本质。其二是“世界是荒谬的,人生是痛苦的”。认为在这个“观性林立”的社会里,人与人之间必然是冲突、抗争与残酷,充满了丑恶和罪行,一切都是荒谬的。而人只是这个荒谬、冷酷处境中的一个痛苦的人,世界给人的只能是无尽的苦闷、失望、悲观消极,人生是痛苦的。穷人是如此,富人也如此。其三是“自由选择”。这是存在主义的精义。存在主义的核心是自由,即人在选择自己的行动时是绝对自由的。它认为人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自由,面对各种环境,采取何种行动,如何采取行动,都可以做出“自由选择”。“如果存在确实先于本质,人就永远不能参照一个已知的或特定的人性来解释自己的行动,换言之,决定论是没有的——人是自由的。人即自由。”萨特认为,人在事物面前,如果不能按照个人意志作出“自由选择”,这种人就等于丢掉了个性,失去“自我”,不能算是真正的存在。

23、摆脱沉轮和异化,或者说把此在从沉沦和异化中救拔出来的途径是“畏”和“死”。

24、与此不同的是萨特却把“自由”看作“自为的存在”之在的根本方式,有“自为的存在”在,就有“自由”在,想逃避也逃避不了,并由此确立起颇具特点的自由观。

25、海德格尔生于十九世纪末,谢世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虽然历经两次世界大战和无数的政治、经济风云变幻,但基本上是出入于高等学府和书斋。学习、讲授、研究、著述终其一生,是一位典型的学者,深刻的思想家。其著作富于冷静的思辩、清晰的逻辑和完美的结构。读其著作常常为其内在的深邃思考和折服人心的逻辑力量所打动。萨特则兼具学者和斗士的风采。虽说在学理的深刻、观点的创新上很难说能超出海氏多少,但在存在主义的传播和引起的广泛影响方面却又是海氏望尘莫及的。这一方面得益于他不仅作为一名学者继承,推进了海氏的有关思想,还得益于他作为一名作家、戏剧家、诗人其著作所蕴涵的深刻哲理,冷峻剖析之外还充满了火一样的激情;另一方面特别是得益于他作为一名社会活动家,作为一名人类自由的勇敢斗士而亲身参加多项社会实践。萨特早年应征入伍,当过俘虏,后来积极参加反法西斯侵略的地下抵抗活动。六十年代热情支持学生造反运动,并亲自上街讲演,散发传单,虽屡遭控告、拘禁而不屈不挠。但无论海德格尔与萨特有多少区别,二者无疑都是人类思想史天空上的璀灿明星,至今仍闪烁着熠熠光辉。

26、在马堡时期,海德格尔开始撰写他的主要著作《存在与时间》,1927年2月,《存在与时间》正式印行,一是在《现象学年鉴》第八卷上,二是作为单行本。这本书奠定了他一生哲学活动的基础,被视为现代存在主义哲学的重要著作,他因此而声誉鹊起。半年后,柏林颁发了正教授职称。

27、到底“人生价值”的图式是怎样的?它具有可知可解的线索吗?它具有一个可仿效的模式吗?牟宗三说,西方哲学追求的是“物本”(逐物哲学),基督教追求的是“神本”。其追逐、发展的路线与目标是:物本之神本化与神本之物本化,是其合流的“物极”特征。中国文化追求的既“非物本”,也非“神本”,而是“人本”,人本发展的路线与目标是:学圣人、“立人极”。何谓“本”?孔子曰:“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论语·学而》)。“本”者,以树干比喻“根源”也。“人本”之目标是“立人极”,其图式是:

28、谈到二者之间的关系,海氏认为“存在”是确定“存在者”作为“存在者”的依据,是一切“存在者”得以存在的基础和先决条件。从动态的角度讲,是使“存在者”显示为“存在者”的活动,过程。“存在”较之“存在者”具有逻辑上的优先地位。反过来,既然“存在”本质上是一种时间性,没有现实的本质,不能给它下定义,仅仅是一种“在起来”的可能性,从这一点出发,就不能问“存在”是什么,只能问“存在者”怎样存在,为什么存在,有什么理由说它存在而不能说它不存在,等等。显然这便是通过“存在者”提出、追问、澄明“存在”的意义。这表明“存在者”固然要依据“存在”而成为存在者,但是“存在”自身的意义却要依赖、通过“存在者”才能加以探求和追索。正是根据这种认识,海德格尔才借用柏拉图的话说:“当你用‘存在者’这个词的时候,显然你们已经早就熟悉这究竟是什么意思,不过,虽然我们也曾相信领会了它,现在却茫然失措了”。(1)(P1)之所以茫然失措,原因正在于没有真正懂得“存在”的内涵。这表明在海氏看来传统哲学有一个根本性的错误:即都是在没有真正理解“存在”意义的情况下就肯定了它的存在,而实际上却是把“存在”的问题作为“存在者”的问题处理了,从而导致“存在”的失落或遗忘。据此,他追问道:“‘存在者’这个词究竟是指什么?我们今天对这个问题有答案了吗?所以现在要重提存在的意义”。(1)可见海德格尔认为西方哲学自柏拉图以来,名义上是“存在论”,实际上却是“存在者论”。但是,存在者之所以是存在者,首先要以“存在”为前提,为根基。既如此,传统哲学显然是无根的本体论。他所要建立的本体论却是有凭有据、有根的“基本本体论”。这表明,他的整个哲学体系是在区别“存在”和“存在者”的不同含义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29、什么是最宽广的轨道?最宽广的轨道包括所有存在者。环行将所有存在者围成一体,环行就是存在者之存在。但是,什么又叫“存在者”?显然,诗人以“自然”、“生命”、“敞开者”、“整体牵引”等名称来命名存在者整体,甚至按形而上学的语言习惯将这一圆满的存在者命名为“存在”。

30、他说,之所以要写此书,是要弄清一个经常被人忽略的问题——即人存在意味着什么?或者更精确地说,如何存在?

31、 康德:哲学大师,完成哲学哥白尼式的革命,由本体论向认识论转型。

32、其中尤为重要者,是指出西方存在主义的二重性:在方法论之形态上是由传统的“精巧”走向“纤巧”(精巧的数学逻辑环节,存在主义阙如,仅取法于由胡塞尔而来之“纤巧”);在哲学方向上,由西方“物”的哲学转向“人生”(或曰:由黑格尔的“非存在”,走向人生的具体“存在”,但由于在“纤巧”中走入“虚无”,故此“存在”又禅变为另一种“非存在”,回归了其文化传统的负面),方向是对的,但又陷于“斧底抽薪”,通由“人生之虚无”,而回归传统之末的“非存在”。即是说,西方传统是对物的数学·逻辑分析,这是一种甚为有益于智思分析的“精巧”形态(一种严格的西方哲学方法论训练),由于它面对的是一种“非存在”,故必陷于一种“虚无”。存在主义想以“存在”扭转这种“非存在”方向(提倡“存在”),但其方法论形态却被传统所纠缠,最后仍是一种“非存在”。这是西方存在主义纠缠至死的“悖论”。

33、存在主义,是当代西方哲学主要流派之一。该词最早由法国天主教哲学家加布里埃尔马塞尔提出。存在主义是一个很广泛的哲学流派,主要包括有神论的存在主义、无神论的存在主义和人道主义的存在主义三大类,它可以指任何孤立个人的非理性意识活动,并把它们当作最真实存在的人本主义学说。

34、亚里士多德将存在的“超越普遍”视为类别的统一性,以与类或种属的多样性相对应。如“美丽的容颜”与“美丽的心灵”,都是“美丽”的,“美丽”是存在的,尽管一个是外在的,一个是内在的,却都可以蕴意为“美丽”的类别,并且具有统一性。尽管亚里士多德的存在论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柏拉图的学说,但仅凭借这一见地,他就把存在问题置于全新的基础之上了。“诚然,连他也不曾澄明这些范畴之间联系的晦暗处。”黑格尔最终把“存在”定义为“无规定性的直接性”,并且把这一定义作为他的《逻辑学》中各范畴进一步阐述的基础,在这一点上,他与古代存在论的眼界基本相同。但对于亚里士多德提出的关于范畴的多样性与存在的统一性相对的问题,他反而丢掉了。因此,要说“存在”是最普遍的概念,可不等于说它再清楚不过,无须再讨论,毋宁说它是最为晦暗的概念。

35、“自由”是人先天固有的本质,具体表现在什么地方呢?萨特回答说:表现为人必须每时每刻对于自己遭遇到的各种情况作出选择,即使不选择也是一种选择,是“选择了不选择”,“无论我们的存在是什么,它都是一种选择,它依靠我们的选择使自己成为‘伟大的’、‘高贵的’或‘卑贱的’、‘屈从的’”。(3)(P472)正是在选择和选择之后的行动中,人造就了自己特定的本质。

36、他认为,领会,作为此在的展开状态,向来都涉及到在世的整体。在对世界的每一个领会中,生存都一道得到领会,反过来说也是一样。其次,所有解释都活动在前已指出的“先”结构中。对领会有所助益的任何解释无不已经对有待解释的东西有所领会。这个事实人们早已经注意到了,即便是只在领会和解释的派生方式的领域中。科学论证不得将它本应该为之提供根据的东西设为前提。

37、中国文化是“道”的文化,中国哲学是“道”的哲学,其汇合于“人生”处,便是孔夫子的“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人的一生,是追求“道”的一生(“一阴一阳之谓道”)。天道—地道皆汇合且落实于“人道”(仁/义)上(《易·系辞上》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人道”处理什么?面对什么?那就是人与己的关系(即社会关系),孔子“春秋大法”,便是“律己以仁—待人以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人/己”一体,仁/义合一。社会者,人/己之和合体也。从“立人极”之高标,到“待己/待人”之“仁/义”一体,这是“个体追求”与“社会和谐”的充分融合。以此比当今社会的危机,与存在主义之“去存在”感,简直不可同日而语。故牟宗三说,西方在根本上无好的人生哲学。“人生哲学”,只存在于入世的“人生”之中,不存在虚幻、飘渺的世界中。

38、如果说海德格尔只是把“自由”看作是他的基本本体论的一个有机环节,一个构成要素的话,那么萨特则是把“自由”看作是他的整个学说的核心。从这个意义上讲,他的存在主义本体论只是为其存在主义自由观服务的。

39、1945年,被占领军当局禁止授课。自此一禁就是6年,6年内海德格尔再也没有踏上过讲台。

40、本书是海德格尔的重要著作。在上卷中,作者按哲学门类探讨了尼采的主要思想;在下卷中,作者探讨了尼采的形而上学与欧洲的虚无主义。

41、此外,海氏认为此在在世、存在不是指象桌子在房间里摆着,张三和李四都在教室里坐着那样的一种静态的空间形式,而主要是指一种“在起来”、“显现着”的动态过程。换句话说主要是一种动态的时间形式。既然在世的基本结构是“烦”,因此烦就包含有时间性结构,大致说来有三个环节:先行于自身的在,已经在世界之中的在,依附于其它存在者的在。三者构成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分别为此在的将来时态,过去时态和现在时态。“时间性自行表明即为本真的烦的意义”,(1)(P378)言下之意,有“此在”就有“烦”,有烦就有时间。此在、在世、烦,时间完全是同步的,“烦”从始至终贯穿于“此在”的整个在世之中。

42、黑格尔说,哲学就是哲学史。对于历史长河来说,哲学不是源而是流。考察一种哲学,只能将其还原到具体的历史条件中去。对海德格尔哲学亦是。

43、海氏之存在主义哲学,在西方历来都有两种对立的不同评价,而在中国大陆,则只有一种正面评价。笔者在阅读中,觉得两种评价是比较合理的,只有一种评价也许不甚怎么合理。原因何在?海氏哲学的意义必须放在西方哲学的长河中,才能见出其两种评价的依据;海氏哲学(《存在与时间》)为什么那么难懂。二者互为依据,若弄不清楚第一点,则永远读不懂。

44、这种冒险更甚的大胆冒险大胆进入对保护的超出,且在那里将我们带入安全存在。这种安全存在绝不消除无保护性。当人的本质完全献身于对存在者的对象化之际,人在存在者中间才是无保护的。

45、存在总是某种存在者的存在。真正的科学“运动”是通过修正基本概念的方式发生的,这种修正或多或少是偏激的,并且对运动本身并不怎么了解。一门科学在哪种程度上能够承受其基本概念的危机,这一点决定着这门科学水平的高低。

46、1933年,出任弗莱堡大学校长一职。一年后,海德格尔辞去了弗莱堡大学校长职务。

47、命题真理的本质在于陈述的正确性。同样,事情真理也总是意味着现成事物与其“合理性的”本质概念的符合。命题的非真理就是陈述与事情的不一致。事情的非真理就是存在者与其本质的不符合。无论怎样,非真理总是被把握为不符合。这种不符合落在真理之本质之外。因此,在把握真理的纯粹本质之际,就可以把作为真理的这样一个对立面的非真理放在一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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