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精心整理79句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1、书屋丨谢鸿飞:一个法学家眼里的世界、人类与法——读《法的自然精神导论》

2、无论是在共和制国家中,还是在专制国家中,人人都是平等的。但是,两者的平等是不同的。共和国的人人平等在于大家都是主人;专制国家的人人平等在于大家都是奴隶。

3、相较于完全遵从命令行事的人,我更欣赏以谦恭的态度发布命令的人。相较于盲目遵从命令的人,我更喜欢遵从命令时不对其他人造成损伤的人。相较于舍弃自身财富的人,我更喜欢拒不接纳任何非法盈利的人。相较于完全不做承诺的人,我更喜欢对任何人都遵守承诺的人。

4、人,放弃天然独立状态而接受政治法约束,也就放弃天然财产公有制而接受市民法(注1)约束。

5、民主政体的基础如果是商贸,一些人就有可能拥有巨额财产,而民风并不因此而败坏,这是真实可信的。因为,商贸精神自然而然地伴之以俭朴、节约、节制、勤劳、聪慧、安定、秩序和守法。只要商贸精神存在,它所产生的财富就不会有任何恶果。商贸精神若因财富过多而遭致破坏,恶果便会产生,过去从未察觉的因不平等而产生的纷乱会突然出现在人们眼前。p.61-62

6、在这种情况下,明智和权威兼备的人就出来收拾局面,双方趋向缓和,共同作出安排,各自纠正错误,法律于是恢复效力,重新得到尊重。p.72

7、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钟书峰译本《论法的精神》有关内容节选

8、读了《论法的精神》之后,我们发现,作者不仅涉猎广泛,而且合理利用了大量阅读所得的材料。要知道,当时的孟德斯鸠,已经完全丧失了视力,不得不依靠他人尤其是二女儿戴妮丝的帮助,才能阅读。在此书中,人人都可以得到的东西是什么?是什么使作者得到了各国人民的钟爱?那就是作者所强调的公民精神,书中处处充溢着对公民福祉的热爱和对人人都能获得幸福的源泉。

9、在书中作者阐述了自然法理论,法和法律定义,法律与政体关系,以及政体分类、各种政体的性质和原则等问题。阐述了政治自由和三权分立学说,并以英国为例提出了君主立宪制的政治主张。论述了自然条件同政治法律的关系,认为自然地理环境对社会政治法律制度具有重大的制约性。论述法律和工业、商业、货币、贸易、人口及宗教等关系,主张兴办工商业,发展贸易,反对横征暴敛,促进国际交往和世界和平,并论述罗马继承法和法国民法的起源和变革,强调严格区分各种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制订法律应遵循的原则及其应注意的问题。

10、不仅气候,土壤也会对自由和和奴役产生影响。如果土壤肥沃、易于耕种,民众吃喝无忧,那么自然就容易产生惰性,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就行了,这无疑就为奴役提供了温床。对于这些人来说,只要能太太平平,任何政体对他们来说其实都是一样的。所以孟德斯鸠说:土地肥沃的国家通常一人执政就够了。反倒是土壤贫瘠之地,像山区和森林草原,或者需要开疆辟土的地方,人们反而享有更多的自由,因为没有什么怕失去的。所以在人类历史上,不毛之地经常出现许多强悍的民族。同理,游牧民族也往往比农耕民族享有更多的自由。也正是由于以上的原因,土地贫瘠的国家通常多人执政,因为不同的土质和不同山头,有不同的诉求,人们反对专制,要求更自由的政体。放眼全球,孟德斯鸠认为,亚洲气候炎热、土地肥沃,所以存在大规模的奴役,而欧洲气候或寒冷或温暖,就享有更多的自由。

11、较之专制政体,君主政体有一大优点。君主政体中的君主之下,有若干等级与政制休戚与共,这是政体的性质使然,所以,国家较为稳定,政体较为巩固,主政者人身较为安全。p.72

12、第一:书中孟德斯鸠在开头的部分有讲到古希腊学者们对政体的划分,他们做出了许多分类。但孟德斯鸠本人相对赞同一些的柏拉图的分类是:民主制,往下到贵族制,到君主制,最后到专制。在这里我实在是感慨古希腊先哲们的智慧。实际上如今世界上的任何国家的政治体制都在这四个范围中。书中希腊先哲们针对自由这个概念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他们将自由和自主区分开来。认为自由并非自由,自由是受到管控的。而自主则会带来祸患,孟德斯鸠本人也赞同这一点。

13、最符合自然的政体应该是这样的:为一个民族所设置的政体,最符合这个民族的秉性。p.15

14、1983年,法国政府以孟德斯鸠和《论法的精神》为图案发行的200法郎纸币 

15、一般而言,法是人类的理性,因为它治理着地球上的所有民族。各国的政治法和公民法只不过是人类理性在各个具体场合的实际应用而已。这些法律应该量身定做,仅仅适用于特定的国家;倘若一个国家的法律适用于另一个国家,那是罕见的巧合。p.15

16、好,说完了政体的性质和原则,我们就可以具体看看政体和法律的关系了。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必须遵循并维护政体的原则,比如说民主政体的原则是平等,那么民主政体下的法律,就要依据平等的原则,维持并促进平等。贵族政体的法律就必须鼓励宽和的精神,防止贵族与平民之间的不平等撕裂共同体。而君主政体的法律必须保护贵族,至于专制政体,那就不需要太多法律了,只要依靠恐怖使人民畏惧、老老实实就行了。

17、 2 专制政体由一个人独立执政,但依据是此人自身的意志和变化多端的情绪,至于法律和规则,都是不存在的。

18、应确立如下原则:无论涉及何种公共利益,都不能凭借法律而剥夺个人财产,哪怕是个人财产中微不足道的那部分财产。即使在这种情形下,也应严格执行作为所有权保护神的市民法。

19、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亘古不变的经验。防止滥用权力的方法,就是以权力约束权力。

20、这么看来,孟德斯鸠是典型的气候和地理决定论者,至于这套理论对不对,我想这不是我们今天的内容,事实上,这也不是孟德斯鸠的重点,所以还是要重申一下,孟德斯鸠的重点是:正因为气候和地理有着这样的影响,所以法律才应该尽其所能地去克服这些不利影响。

21、在他那个时代,就如今天一样,要维修道路。他写道,在道路无法进行维修时,就会尽可能在靠近原有道路的地方兴建新路,并由新路受益人出资补偿新路所占之地的所有人。(注4)当时人们依据的就是市民法,而今天依据的则是政治法。

22、注2:博马努瓦(1247—1296),法国法学家,著有《博韦习惯法》。——译注

23、美德的天然位置紧挨着自由,但是,它与极端自由之间的距离,却像它与奴役之间的距离那样遥远。p.136

24、延伸阅读: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主要译本比较——以法律出版社钟书峰译本和商务印书馆严复译本、张雁深译本、许明龙译本为例

25、长期以来,人们都认为孟德斯鸠是斯宾诺莎主义的追随者,这体现在孟德斯鸠对于客观科学的推崇。斯宾诺莎学派旨在用全新的因果关系取代“神学关系论”。从某种程度上来看,孟德斯鸠试图用客观的原因去解释世界也反映了其同斯宾诺莎主义的先哲们有着相似的追求:法和不同政体产生的可能原因——紧接着自然法的分析之后,他在开篇就用社会调查的“科学”方法,将地理环境、人们的性格因素等纳入到不同法和政体制定的原因中去。同样,在第一章第一节,孟德斯鸠强调要用人类自己的力量引导自己。这无疑是对于神和上帝权力的削减。同样可以看见的是,斯宾诺莎主义中的机械论对于孟德斯鸠的深远影响。在《论法的精神》描述专制的一章里面,我们可以读到“人类行为最机械的描述”。

26、达朗贝尔在颂词中这样写道,少年时期的孟德斯鸠,他让人预感到将来必定会大有建树,他的父亲精心培育这个天才少年,把希望和慈爱倾注在他的身上。孟德斯鸠从二十岁起,就开始为《论法的精神》准备材料,他把卷帙浩繁的各有关民法的著作,做了许多条理清晰的摘录,就像当年少年牛顿为以后他英名不朽的那些著作打下基础一样。

27、 美德的天然位置紧挨着自由,但是,它与极端自由之间的距离,却像它与奴役之间的距离那样遥远。p.136

28、 8 自我感觉太好,看不起别人,以自己为中心的人,一定是懒散、愚蠢、沉迷于享乐的人。他们情绪多变,行事愚蠢。

29、 1 战争以胜利为目的,胜利以征服为目的,征服以保存自身为目的。

30、除了促进和平之外,孟德斯鸠指出,贸易还可以医治偏见,实现对人的启蒙。因为在贸易交往中,人们会认识彼此,并学会尊重对方的习俗,所以孟德斯鸠说:凡是习俗温良的地方,必定有贸易,凡是有贸易的地方,习俗必定温良。贸易可以使人们的习俗不像往昔那样凶残。

31、 11 在专制政体中,君主的权利全都转移到了他的委托者手中。一定要用恐惧杀死所有勇气和野心,因为其中的自命不凡者可能会造反。

32、伏尔泰:法国启蒙思想家中的领袖人物.他也没有完全摆脱神权思想的影响,仍主张信仰上帝,保留宗教.在抨击天主教会方面,如果与文艺复兴时期的思想家对天主教的态度相比,他的思想并不是全新的东西,但他讥讽、嘲笑、攻击天主教的程度和胆量都远远超过了文艺复兴时期的思想家.他认为教会造成了社会的无知和黑暗,号召为科学和进步而奋斗.他也抨击了君主专制,但又希望通过“开明”的君主实行改革.

33、这里插一句,我知道各位老板听节目看节目,其实都是消遣,没人把这玩意儿当真,但是刚才两段孟德斯鸠关于民主政体和贵族政体的原则的论述,我觉得确实值得细细品味,或许它能解答我们很多的疑问,让人茅塞顿开,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34、当然了,有道是一个人的命运,固然要靠自我奋斗,但更要考虑到历史的行程。姿势水平再高,没有合适的社会背景的驱动,孟德斯鸠也是搞不出《论法的精神》的。那么他生活在一个怎样的时代呢?只能用八个字总结:沧海横流,英雄辈出。

35、第孟德斯鸠讲到三权分立时,曾经说过,只有三种权力互相制衡,才可以稳定。而一旦有人三种权力掌握了超过两种,那么自由不复存在。但是,互相扯皮的负面影响的确在如今很多国家内出现 实际上有兴趣的话你可以去看看第二次伯罗奔尼撒战争,雅典正是因为有公民大会里那一帮无脑人士才会把原本那么好的一手牌全部打烂。

36、或许是源于孟德斯鸠自身的性格低调而顾忌到他人的攻击,直到他32岁时的1721年,才匿名发表了由一百六十余封书信所组成的《波斯人的信札》,他通过穴居人的寓言,主要讲述了波斯人郁斯贝克遭仇敌忌恨不得不前往法国,朋友黎伽和他一起游历欧洲的故事。故事描绘了在苦难中变得聪明而且品格高尚的部落。文中那些小小的点缀,仅仅用来揶揄当时法国的习俗,并作为其他重要现象的假托,而且不动声色地将他的讥讽逐渐推向深化。

37、曾有后世学者指出,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其实是误读了英国宪制,英国政治体制的实际情况,并不是三权分立的,它更符合洛克的论述。不过这不要紧,因为这种误读反而创造了有关权力分立的经典理论,如果真是误读的话,那这也是思想史上最伟大的误读之一了。

38、《论法的精神》出版后不到两年就印行了22版,多种外文译本也相继问世,成为风行世界的经典之作。由于书中鲜明的立意、尖利的笔锋、辛辣的讥讽深刻地触动了统治阶级的利益,从而引起了反动统治阶级的敌意,教会和耶稣会对他恨之入骨,巴黎大学还将它列为禁书。为此,孟德斯鸠在1750年匿名发表了名为《对的辩护》一书。对反对统治阶级的恶意中伤予以回击。

39、1717年年初,孟德斯鸠开始旅居巴黎,同时他的大女儿玛丽出生;随后的三年内,孟德斯鸠开始写他的《波斯人的信札》,并开始专注各类学术论文的写作与发表,1721年5月,《波斯人的信札》出版,随后,他一直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领域进行交叉研究,并于1725年担任过两年的波尔多科学院院长;1727年2月,他的二女儿戴妮丝出生,后来戴妮丝成为他的私人秘书;1728年元月,孟德斯鸠当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

40、“地理环境决定论”主张地理环境在社会生活和社会发展中起决定作用的社会理论。16世纪的法国思想家 J.博丹主张地理环境决定着民族性格、国家形式和社会进步。他认为,北方寒冷,使人们的体格强壮而缺少才智,南方炎热,使人们有才智而缺少精力。因此,统治国家的决定因素也应当有所不同:北方民族依靠权力,南方民族依靠宗教,中部民族依靠正义与公平。18世纪法国的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系统阐述了关于社会制度、国家法律、民族精神“系于气候的本性”、“土地的本性”的观点。

41、这话也就是孟德斯鸠说的了,要是放在今天谁敢在网上这么说,肯定会被喷死。不过,孟德斯鸠还真有自己的理论基础。在他看来,亚洲处于比较炎热的地带,最酷热的就是印度,所以你看印度人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北欧国家处于寒带,你看我孟德斯鸠喜欢的英国,这不就充满了美德吗?而相比之下,法国则处于温暖地带,怎么样我没说错吧,法国人哪一个靠谱?

42、 16 绝对服从在表明服从者愚蠢的同时,也表明了发布命令者的愚蠢,因为其只要表达自己的意愿即可,用不着思考、质疑,推导。

43、君主政体的教育旨在提升心志,专制政体的教育则旨在降低心志。因此,这种教育必须是奴役性的。即使对于身踞高位的人来说,这也是一件好事,因为那里的任何人若要当专制君主,同时也得当奴隶。绝对服从,既意味着服从者的无知,也意味着发号施令者的无知,因为他无须思索、怀疑和推理,只需表示愿望就可以了。p.46

44、孟德斯鸠认为,气候也可以造成奴役,炎热地区的人精神萎靡、性情胆怯,所以容易接受奴役、不敢反抗,比如印度自古就有着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奴隶制。而寒冷地区的人民比较勇敢,奴役就少很多,自由就多很多。所以当气候的物理力量践踏人类的自然法则时,立法者就应该制定法律,遏制气候带来的不良影响,重建或恢复原始的平等法则。

45、“土耳其人在这方面没有任何规章;他们看着在同一城市里,基督徒们避免了灾祸,而灭亡的只有他们自己。他们购买染有瘟疫的病人的衣服来穿,仍旧按照他们的旧方式生活。命运不可移易的教义支配着一切;这种教义使官吏们成为冷静的旁观者。官吏们想,上帝已经做了一切,他们没有什么可做的事了”。

46、1689年1月18日出生于贵族家庭,1755年2月10日卒于巴黎。曾任律师、波尔多议会议长。从1728年起到奥、匈、意、德、荷、英等国作学术旅行,实地考察其社会政治制度和其他情况。1731年回国后专门从事著述。  

47、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主要译本比较——以第一章第一节为例(论法的精神)书评(douban.com)

48、孟德斯鸠的创新之处。在格劳秀斯那里,征用权的行使依据是公法:“公法高于私法,因为这是共同体对其成员的法权,以及基于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对其成员的财产的法权”。如果我们看《论法的精神》第二十六章第十五节的论述,我们就会发现,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是孟德斯鸠针对的就是这个格劳秀斯传统。在孟德斯鸠看来,公家征用公民财产时,不应当依据政治法(格劳秀斯的公法),而应该依据民法,因为这时候,“公家就是以私人的资格和私人办交涉而已”。孟德斯鸠已经意识到格劳秀斯创造的这个概念的危险,为了防止公权对私权可能造成的侵害,孟德斯鸠颠倒了格劳秀斯传统,提出应该用民法来调整征收权,把国家当成和公民平等的一个主体,所以他才说,“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个人就是整个国家”。但是孟德斯鸠并不认为自己所说的是什么新鲜东西,他指出,这种用民法调整征收权的做法实际上是日耳曼人的一项古老的习俗,只是——暗示由于受罗马法影响——今天被我们遗忘了:“他们(古代日耳曼人)当时的裁决是依据民法;而我们今天的裁决却是依据政治法”。

49、我们再来看孟德斯鸠。孟德斯鸠认为,每个国家都有三种权力:立法权、适用于万民法的执行权、适用于公民法的执行权。依据第一种权力,君主或执政官制定临时的或永久的法律,修改或废除已有的法律。依据第二种权力,他们媾和或宣战,派出或接受使节,维护治安,防止外敌入侵。依据第三种权力,他们惩治罪行,裁决私人争执。可见,在这三种权利中,第一种和第二种就是洛克的立法权和行政权,而第三种权力便是司法权。与洛克不同的是,孟德斯鸠将司法视作一种独立的权力,不再从属于行政权,而是将其独立出来,这也正是孟德斯鸠的开创之举。

50、——注:没有法律管控,没有隔离,解除传染源,导致死亡后果。

51、有两种败坏,其一是人民完全不再遵守法律,其二是人民被法律腐蚀。第二种败坏是无药可救的弊病,因为病根就在药中。p.104

52、首先我们来看在孟德斯鸠眼中,究竟什么是“法”。一句话总结就是:世间万事万物都有它们存在的规律,而这个规律就是“法”。用孟德斯鸠的话说就是:上帝有其法,物质世界有其法,超人智灵有其法,兽类有其法,人类也有其法。

53、《论法的精神》中的理论和思想对世界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产生过极其深远的影响。尤其是其中提出的行政、立法和司法分立,相互制衡,保障公民自由这一脍炙人口的理论为历代资产阶级所啧啧称道。首先运用孟德斯鸠的理论建立资产阶级国家的是美国。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领袖们都对《论法的精神》烂熟于心,而且将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订入宪法。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发布的《人权宣言》中也宣布没有三权分立就没有宪法。 

54、那么宗教与法律有什么关系呢?前面说过,政体的性质与原则是最高的法律,所以宗教与法律的关系,主要就体现在宗教与政体的关系上。

55、注3:此处孟德斯鸠存在笔误:文中的“12世纪”,应为13世纪。——译注

56、 3  “地理”说,这个著名的理论认为地理环境,尤其是气候、土壤等因素与人民的性格、感情发生直接的关系,法律应考虑这些因素。

57、 14 为君主作战是荣誉对贵族的最高要求。

58、最近,随着《民法典》草案的公布,孟德斯鸠那句已经被民法学者引用过无数次的名言又频频亮相:“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个人就是整个国家”。不过,在引用这句话的人当中,有多少人知道它的真实含义,是很值得怀疑的。看到还有学者质疑这句话的真实性,才发现原来很多人连这句话的具体出处都不甚了然,遑论其含义。

59、我们可以再来看双方对于主权者意志的一个描述。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第二章第二节中这样说道“Thesovereign’swillisthesovereignhimself”,即主权者的意志就是主权者本身。换言之,就是主权者的意志代表着组成主权者意志的人民的意志。在民主制度里,毋庸置疑的是,主权者的意志就是人民的意志。在贵族政体里,因为“代议制”的存在,所以,也可以这样说,代表着人民意志的少数人的意志组成了主权者的意志。当然,究竟代表者是否代表着人民的意志,这就是一个程序上操作性的问题,而不是一个理论上的问题了。

60、而且事实上,孟德斯鸠自己也在为自己辩护。比如说他就把俄罗斯搬出来了,在自然条件上,俄罗斯那是不知道冷到哪里去了,按理说应该享有自由,但现实却是,俄罗斯的法律和习俗,不但没有保持气候带来的有利因素,反而以专制完全压制了气候带来的自由因素。由此可见,气候和土壤因素不是绝对的。所以孟德斯鸠的结论是,如果人们甘心接受气候和土壤等物质因素带来的影响,那结果自然是奴役多而自由少。不过,人们完全可以借助法律和良好的传统风尚,来抵消气候和土壤的不利影响的,从而摆脱奴役、重获自由,因为自由才是人的自然本性。

61、政治:英、法等中央集权民族国家的形成,封建专制统治成为资本主义发展的巨大障碍;

62、 19 一名刚直的立法者,能培养出一个视刚直为理所应当的民族。

63、②(英)托马斯·霍布斯著,黎思复、黎廷弼译:《利维坦》,1985年9月1日,北京,商务印书馆.

64、●言语并不构成罪体,它们仅仅栖息在思想里,有时候沉默不言比一切语言表示的意义还更多。所以无论什么地方如果制定了言语是罪体这么一条法律,那么,不但不再有自由民主可言,甚至连自由民主的影子也看不见了!

65、●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全分离,自由也不复存在了。如果同一个人或者由重要任务、贵族平民组成的同一个机关行使这三种权力,即制定法律权、执行公共决议权和裁判私人犯罪和争讼权,则一切便完了。

66、相反,如果权力被滥用,政治自由便无法得到保障,而且这种情况时常发生,因为所有拥有权力的人,都倾向于滥用权力,而且不用到极限决不罢休。那么如何才能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呢,简单,那就是限制权力,当然了,限制权力不能只靠法律的约束,必须以毒攻毒,那就是以权力来限制权力,而这样一种政治体制,便是实行权力分立的政治体制。

67、至于对外权,洛克认为,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对外权与执行权总是联合在一起,很难分开同时由不同的人所掌握,因为这样一来,就会导致公共的力量处在不同的支配之下,迟早会导致纷乱和灾祸。可见,洛克的执行权与对外权,实际上就是我们今天广义上的行政权。所以事实上,洛克主要区分了立法权和行政权,并且将行政权辅助和隶属于立法权。

68、总结而言,孟德斯鸠最重要的理论其实就是“政治自由”和“哲学自由”的结合。孟德斯鸠所推崇的英国政体,不仅仅是表面上看去的君主政体,更深层次的是在英国的政体和法律的相互关系下,政治自由得以达到,从而确立了个人本身的独立性,完成了独立与自由的统一。这才是孟德斯鸠崇尚英国政体真正的原因。

69、共和国的全体人民握有最高权力时,就是民主政治。在民主政治里,人民在某些方面是君主,在某些方面是臣民,只有通过选举,人民才能当君主,因为选举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在民主政治下,确立人民投票权利的法律、关于选举方式的规定、选举应当公开,这些都应看作民主政治的基本法律。民主政治还有一条基本法律,就是人民可以制定法律。

70、有两种败坏,其一是人民完全不再遵守法律,其二是人民被法律腐蚀。第二种败坏是无药可救的弊病,因为病根就在药中。p.104

71、当然了,不管孟德斯鸠有着怎样的个人好恶,三种政体在事实上都是客观存在的,那么这三种政体又是靠着怎样的原则,来维系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呢?孟德斯鸠认为,不同的政体,所依靠的原则也截然不同。

72、 26 专制政体应该有更残酷的刑法,因为政体中的人民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对生活的热忱比不上对死亡的恐惧。

73、随后的三年内,孟德斯鸠开始了欧洲之旅,他先后抵达过维也纳、卢森堡、匈牙利、威尼斯、米兰、都灵、佛罗伦萨、罗马、慕尼黑、波恩、阿姆斯特丹、伦敦等地。他曾与一些国家或地区的皇室宗亲与教会人士进行过广泛的接触与深入交往;1731年5月,他从伦敦返回故乡波尔多的拉布莱德堡,开始撰写《罗马盛衰原因论》。

74、他的贡献还体现在所运用的历史主义和整体主义的研究方法上。孟氏的全部理论都建立在对历史事实和世界各国古今政治、社会与法律制度实践分析基础之上,从社会──历史──文化以及人们生存环境中的各个因素相互联系与影响的动态关系中把握一国政制与法律发展变化的规律。这是对传统政治学、法学研究方法的超越,在社会理论"前科学"时期,使政治学和法学的研究向科学前进了一大步。  

75、什么是民法?在孟德斯鸠的用法里,民法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作为部门法的民法,而是与“政治法”相对的一个概念。在《论法的精神》第一章第三节里,孟德斯鸠把“实在法”分为三类:万民法、政治法和民法。万民法相当于今天的国际法,而政治法和民法都是国内法,其区别在于,政治法调整的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民法调整的是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显然,孟德斯鸠借鉴了罗马法学家关于万民法与市民法、公法与私法的分类,但又作了一些变通处理。孟德斯鸠的民法不能完全等同于现代意义上的民法,但其内容的主要部分当与现代民法重叠,且与现代民法精神上是一致的,即强调对私权尤其是财产权的规范与保护。

76、来源:https://www.sohu.com/a/363424141_65702022年3月28日星期一登录

77、19世纪末,中国资产阶级改良派开始接触18世纪西方资产阶级启蒙主义思想。中日甲午战争之后,以康有为为首的资产阶级维新派提倡变法,在他的《戊戌奏稿》中便明确提出了孟德斯鸠的君主立宪思想。其资产阶级宪法论及法制观念也曾深刻地影响过民国时期的宪法和法制。从当时的宪法、民法、刑法的内容,就会发现许多内容都源于《论法的精神》的重要思想,为中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适应了当时特殊的社会需求。

78、其实,这本书还有一个超长的副标题:或论法律与各类政体、风俗、气候、宗教、商业等等之间应有的关系,附作者对罗马继承法、法兰西诸法以及封建法的最新研究。此外,《论法的精神》还有一个题记,简简单单一句话:无母而生的孩子。对于这句话,存在着两种解释,一种解释认为,孟德斯鸠是在说这是一部前无古人的著作。而另一种解释是,孟德斯鸠曾说,撰写一部伟大的著作,天才和自由都不可或缺,天才代表父亲、自由代表母亲,显然,孟德斯鸠认为,他有天才,但却没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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