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名言精心整理59句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名言

1、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2、这样,人人畏惧的司法权,既不为某一特定阶级或某一特定职业所专有,就仿佛看不见、不存在了。法官不经常出现在人们的眼前;人们所畏惧的是官职,而不是官吏了。

3、A.设立间接选举产生的参议院 B.总统有权任命文武官员(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名言)。

4、8月底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一批涉及诸多重要民生议题的法律得到了修改。王金龙等人最关注的,是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三审稿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范围。(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名言)。

5、冯克利:休谟三原则远远高于法国大革命三原则——英伦读行录(16)

6、欧洲大多数王国是政体宽和的,因为享有前两种权力的国王把第三种权力留给他的臣民去行使。在土耳其,这三种权力集中于苏丹一人身上,所以可怖的暴政统治着一切。

7、人生就像一本书,傻瓜们走马观花似的随手翻阅它,聪明的人用心阅读它。因为他知道这本书只能读一次。

8、关键词: 孟德斯鸠 《论法的精神》 法 法精神

9、宪法是一种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世代代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美国)劳伦却伯《名人名言集》

10、法治就是对权力的限制。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政法》

11、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

12、不过,一种世袭的权力很容易被用来追求私利而忘记平民的利益,所以在人们最想贬损这一权力的事项上,例如关于征收跟钱的法案之类,这个世袭权力在立法上应该只有反对权,而不应该有创制权。

13、●言语并不构成罪体,它们仅仅栖息在思想里,有时候沉默不言比一切语言表示的意义还更多。所以无论什么地方如果制定了言语是罪体这么一条法律,那么,不但不再有自由民主可言,甚至连自由民主的影子也看不见了!

14、在他那个时代,就如今天一样,要维修道路。他写道,在道路无法进行维修时,就会尽可能在靠近原有道路的地方兴建新路,并由新路受益人出资补偿新路所占之地的所有人。(注4)当时人们依据的就是市民法,而今天依据的则是政治法。

15、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亚里士多德(古希腊)《**学》

16、政治法让人获得自由,市民法让人获得财产。如前所述,政治法乃调整社会统治权力,因此,应由市民法调整的,就不应由政治法调整。让个人利益服从公共利益之观点,是不符合逻辑之谬论;只有在关乎城邦权力即公民自由时,个人利益才应服从公共利益,而关乎财产问题,不应如此,盖公共利益就在于永远保障市民法赋予人们所拥有的财产。

17、因此,企图实行专制的君主总是首先独揽各种职权;欧洲就有一些国王独揽国家的一切要职。

18、但对各民族来说,总会有一种力量更大:“野蛮人只受自然和气候的支配,日本人受暴虐法律的支配,风俗为斯巴达定了基调,政体准则为罗马定了基调,中国人则受仪表的支配。”

19、私人公民及其财产,在这个意义上讲,不应当成为由政府支配的手段,这一点乃是法治的实质意义所在。(英国)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

20、贵族的团体应该是世袭的。首先因为它在性质上就是如此。其次,是因为它有强烈的愿望要保持它的特权。这些特权本身就是人们所憎恶的,如果在一个自由国家里,一定会时常处于危险之中。

21、行政权应该掌握在国王手中,因为政府的这一部门几乎时时需要急速的行动,所以由一个人管理比由几个人管理好些;反之,属于立法权力的事项由许多人处理则比由一个人处理要好些。

22、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罗伯斯庇尔《**法制和审判》

23、国家的主体是人民,法律就是尽可能地保护每一个人。民法就是平等、包容,前所未有地关注着每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每一项权利的法律。

24、遵纪守法,您永远的一张“通行证”。警示人们要遵守法律法规的句子范文(收藏)警示人们要遵守法律法规的句子范文(篇一)法律知识进万家,幸福生活你我他。

25、如果国王通过“裁定权”来参与立法,自由就不复存在了。不过,它又必须参与上法以自卫,所以他应当通过“反对权”来参与立法。

26、 2 专制政体由一个人独立执政,但依据是此人自身的意志和变化多端的情绪,至于法律和规则,都是不存在的。

27、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罗伯斯庇尔(法)《**法制和审判》

28、许明龙|《论法的精神》:译事历五载,甘苦告世人

29、如上所述,行政应通过它的“反对权”来参与立法;否则,它便将失去它的特权。但是,立法如参与行政,行政也同样要丧失它的权力。

30、世界上的一切都不是黑白分明的。在一个机制良好的国度里,恶劣的行径始终含有某种公共美德的成分,在一个腐败的共和国里所看到的美德,往往包含着某些腐败的成分。

31、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第三章“三种政体的原则”中提出了他的“政体原则理论”。他提醒读者注意每个政府的性质与其原则之间的重要区别,即“法律固然需要与每一种政体的性质相关,它与每一种政体的原则亦应如此。”简而言之,每种政府类型的性质被理解为有其专有结构:即,国家的主权权力是由一个,几个还是由所有人持有; 更重要的是,这种主权权力是依照法律和既定惯例行使还是任意行使。与此不同的是原则,被理解为使每种政府类型富有活力的精神,或“使其(政府类型)处于运动状态的人类激情。”孟德斯鸠认为,共和d政府,受到德性原则的激励;君主制则是荣誉原则;而专制则为畏惧。教会由此对孟德斯鸠提出质疑,指出孟德斯鸠坚持荣誉原则是君主制的动力精神,是非天主教徒的行为。反对者拉罗什(4)以书中的一系列引文的形式提出反对孟德斯鸠的“政体原则理论”,并试图以其观点让孟德斯鸠认罪。他用引文说明,孟德斯鸠认为,与共和国不同,君主制是“国家的存续并不依赖对祖国的爱、对荣耀的追求、对自我的舍弃、对本身最宝贵利益的牺牲,以及我们仅仅有所耳闻的古人的一切美德”(5)其后,拉罗什又引用了书中第六章孟德斯鸠“每个人和每一个条件的预先判断都取代了美德,并在任何地方代表它”这段文字。拉罗什最终引用书中第十一章孟德斯鸠所言:虽然这三个原则实际上可能不是在一个特定的共和国,君主制或专制主义中运作,但理应如此,否则政府将是不完美的。在这一点上,拉罗什补充说,他确信这是以前所有争论中合乎逻辑的结论,也就是说,他指出孟德斯鸠认为不慕荣利的天主教徒应该被驱逐出君主制国家,“以完善君主制政府”。 除此之外,拉罗什认为其结论在索邦神学院提出的十七条违禁问题之第十一条中也有体现。拉罗什总结道,君主制国家的好公民不可能是一个好的天主教徒,因为天主教徒不应该被自私和野心所激励;善良的天主教徒不能成为君主制国家的好公民。由于法国政府是君主制政府,那么,按照孟德斯鸠的“政体原则理论”,如果荣誉应该是其原则,天主教徒就应该被放逐。拉罗什据此推定孟德斯鸠反对天主教。

32、状告行政部门,源于货车司机李星林、何正林、崔德元的一次不服气。

33、  法律总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见的。——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34、《论法的精神》是近代历史学派的创始人之一孟德斯鸠的最主要著作。被称为“是亚里士多德以后第一本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是到他的时代为止的最进步的政治理论书”。这本书提出了“三权分立”说,奠定资产阶级国家学说的基础,同时它也是一本当代青年不可不读的经典名著。

35、古代的大多数共和国有一个重大的弊病,就是人民有权利通过积极性的、在某种程度上需要予以执行的决议。这是人民完全不能胜任的事情。他们参与政府应当只是选举代表而已,这是十分适合他们的能力的。因为,准确了解别人有多少才能的人虽然为数不多,但是每一个人都能够在大体上知道他所选举的人是否比其他大多数人更为通达事理。

36、 17 要培养出奴隶,就要先培养卑劣的臣民。

37、何为仪表?“法律不曾、不能,也不意图确立的习惯行为。”如果说法律着眼于“公民”行为,仪表关注的则是“人”的行为。大清的政治教化工具是什么?传统的礼教——“三纲五常”“仁义礼智信”,等等。

38、 20 很野蛮民族的往来,腐坏了本民族的风俗习惯。

39、假如人们把夸张和狂暴叫做美德,把温和与公正叫做犯罪行为,那么,这样的国家离开灭亡就不远了。(法国)拿破仑等到富人假借公众名义,即是说也包括假借穷人的名义,把他们的花招规定为必须遵守的东西,这样的花招便成为法律了。(英国)莫尔《乌托邦》

40、具有主权的人或会议都代表着两重人格,用更普遍的话来说便是具有两重身份:一重是自然的身份,另一重是政治的身份。(英国)霍布斯《利维坦》

41、凡是解释越简单的法律,也就是也公正的法律。——托马斯·莫尔《乌托邦》

42、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波洛克

43、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孟德斯鸠    

44、这句话当然不是伪造的,我们可以在《论法的精神》第二十六章第十五节里找到这句话。但是有几点必须注意。

45、波尔多的佳酿与源自英格兰的宪治思想 黄晞耘

46、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英国政治家 伯克

47、在孟氏看来,政治自由端赖于此,而英国足可以此傲世。他在前一节说道,国家各有各的目的,“扩张是罗马的目的;战争是拉栖代孟的目的;宗教是犹太法律的目的;贸易是马赛的目的;太平是中国法律的目的”,然而“世界上还有一个国家,它的政制的直接目的就是政治自由”,他本人就是要考察“这种自由所赖以建立基础的原则”。这种原则就是我们熟知的分权制衡原则。至于为何分权制衡是政治自由的基础,这就涉及孟德斯鸠提出的另一至理名言:政治自由系于政治宽和,政治宽和源于权力不被滥用,然而“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48、不体现民意的法律是绝对行不通的。(美国)埃哈伯德《名人名言集》

49、孟德斯鸠所处的时代是17世纪末和18世纪前叶,此时正值法国封建主义和君主专制从发展高峰急剧走向没落的时期,统治阶级以极其残忍的手段压迫广大人民,宫廷和贵族极尽奢侈,民众却在饥寒中挣扎,长期的战乱、苛政使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政治、经济危机愈演愈烈。工业革命在法国逐渐兴起,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与专制主义的冲突日益尖锐,资产阶级革命的时机进一步成熟。另外,思想领域的革命也为孟德斯鸠的理论形成做好了较为充分的思想准备。英国培根的实验主义,法国笛卡儿的理性主义对他产生着深刻的影响。一大批进步的史学家、科学家、哲学家、作家和进步人士为新兴的资产阶级奔走呼号,他们激烈地抨击封建主义腐朽的社会秩序。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思想也被广泛接受。这都为《论法的精神》的诞生打下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50、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

51、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陈弘毅

52、    在一个以法律为根基的国度,弃法律于不顾的行径将会是更大的耻辱。因为法律是维系个人在共同体中的利益的纽带,是我们得享自由的基础,是正义的源头......没有法律的国家犹如缺失头脑的人体......执政官司掌法律之执行,法官照看法律之解释。总而言之,我们遵守法律,是因为法律赋予我们自由。

53、这些道理人们如今耳熟能详,但未必读过其原始论述。现将此节全文录之于下。正文出自张雁深译本(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5-166页),一并附上严复先生的案语,期可雅俗共赏。另外,孟德斯鸠从气候、贸易、社会角度论英国特殊性的片段将在下一期辑录,敬请期待。

54、在共和国里,每个人在不伤害别人的范围之内都是完全自由的。(法国)卢梭《社会契约论》

55、没有人给共和政体下过精确的定义。除了其他的一些特征外,它似乎暗含着某种程度的民主,某种程度的个人参与自治;它也可能暗含着对个人权利的实质性尊重。(美国)路易斯亨金《宪政与权利美国宪法的域外影响》

56、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欧阳修

57、公正司法,是维护法律尊严的最后一道屏障,是一个国家民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58、民法通则的实施,民法总则的出台,民法典的起草,就是人民的呼声,时代的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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